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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2005.4.19 小结smther们终于等到校方关于水木的公告,“关于BBS水木清华站的公告”,但,也仅仅是等到了而已。 公告中多条引起了大家的反感,其中以第六条为甚: 六、“BBS水木清华站”的版面数据、精华区数据、Blog数据等全部数据资料,是近十年来以清华大学师生员工、校友为主体的广大用户长期积累形成的宝贵财富。网络中心和站务委员会有责任保护这些资料的完整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删除、转移和破坏这些资料。 这一条前一句一下子将广大的非清华用户们对smth十年来贡献抹杀的一干二净。后一句又剥脱了广大站友对自己文章的所有权力。因此引起了极大的反应。 有站友对此公告作了总结:“对《公告》的理解(zz)” 作为对公告的反应,原站务做出了集体辞职的决定,“BBS水木清华站站务委员会集体辞职声明”,有为网友对公告和声明作了这样的评价以表示其愤慨:“"声明"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公告"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紧随其后,多个版的版主发出了集体辞职的公告,以Picture版为例,“[公告]Picture现任版务组集体辞职”,同时有些版开始转移阵地,以CompMarket版为例,“[公告]CompMarket版版务组关于转移版面数据到newsmth.org的公告” 原站务wanggordon贴出了“我的最后一篇”。 Menphis也贴出了他的感想:“Menphis:我的一点感想” 这一天也掀起了又一轮的自杀潮,甚至有站友贴出了“自杀 id 的正确方式”,对于是否自杀ID的问题有战友说了如下观点:不有死者,无以酬站务;不有留者,无以图将来。 并且,从这一天,开始有更多的人,贴出和校方交流的情况:“转载:周六周日和校方交流内容公开” 一些战友贴出了一些讽刺的文章,其中有比较幽默的反讽“我终于明白了学校的良苦用心!”,比较直白的对比“[调查] 大家愿意相信哪一句?”,最幽默的是ClassicMusic版以投票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讽刺“投票_飞雪迎春,春风送暖,让我们一同展望本站的前景” 从这一天起,yepiaoling也开始连续两三天的贴出一些文章来,“翰林供奉叶飘零奉旨谨告:wissen、thinfo大义必成!!” 同时,由于站务的辞职,校方指派了一些人称为临时站务,其ID为别为:SYS01-SYS07,后被称为SYS0X
4月27日 2005.4.19 13:48:04 翰林供奉叶飘零奉旨谨告:wissen、thinfo大义必成!!发信人: yepiaoling (叶飘零、泪洒中州), 信区: sysop 翰林供奉叶飘零奉旨谨以大义告于天下: 我太祖武皇帝起于乡中,身经百战,终开万古之基,虽秦皇一统,不足为道,高光有志,何足为功?后太宗文皇帝改革中兴,太上皇弘扬德治,尔来五十有六年矣。今和谐元年三月十六,上命收伪站水木清华于冀北,驱伪站站务版主于京师,或有奸佞,妄作妖言,淆乱乾坤,祸及四野,吾故书此,上报社稷之德,下安万民之心,使四野诸人,各明顺逆,海内同道,须察是非。 夫天下事,皆从理也,天下人,皆从道也,故真伪之际,不可不辨,正逆之分,不可不明。国子监诸生不明时务,妄自汹汹,偏听奸幻,聚众恃顽,故春和日暖,犹降天雷,寂夜良宵,竟闻霹雳。异象妖端,隐有败国之兆,幸真站务wissen、thinfo临危不乱,上报清华,广察天道,立成公告,播之四野,民心乃定,天雷不闻,霹雳无声,须臾之间,云收雨散,月亮星明,寰宇重定,此数顺也。 昔伪水木清华伪站务KCN、ai、passed倒行逆施,欺上瞒下,心怀异志,不念旧恩,背负高义,意图远窜,此辈跳梁小丑,玩火自毙,理所当然。伪站水木清华欺世盗名多年,上下离德,万众灰心,故有wissen到处,房门顿开,势如破竹,thinfo来时,名单尽显,马到成功,伪站虽称雄十载,而土崩瓦解不足一月,足证民心未可违,大义不可欺也。欲知伪站务KCN等罪状,可阅吾御用文第一《论伪水木清华站应该被接管》之五条十六点。此道顺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势不立,昔项羽取罪,逐义帝为先,天下共讨之,昭烈开基,扶汉室为首,天下共应之。今wissen、thinfo受今上之命,当庭颁旨,海内虽不知其实而知其事,将台受任,世人虽未见正名而其言顺,出师讨贼,何为不成?挥军平叛,何为不胜?此势顺也。 闻王翦伐楚,屡请分田,萧何守业,纵子投军,终得君臣一体,以成大业。而今wissen、thinfo接任,或言君上草民之辩,或思寻师处死之法,此皆自污之计,若得上心,他日草野取罪,一言可救,大厦若崩,片语可扶,此大智大勇,概追翦、何,不意古仁人之风,重现当代,以此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言谬哉!清华站有此为主,风光万代,名垂千古,非为难也。吾等亦当开实名风范,取上之信,必当福泽无穷,恩传后代。似伪站务KCN、ai、passws之辈,屡示佞言,惑乱宵小,不思己过,但求私权,煽动草民,共图不赦,滔天恶罪,罄竹难书!岂不闻昔益州受迫,刘璋念"不动民以避敌"而斥郑度,汉中遭穷,张鲁以"仓库国所有"而驳左右,先人非贤者且如此,KCN等宁不愧乎?此理顺也。 有此四顺,故知wissen、thinfo等必成,愿天下草民,明察军势,共建和谐,流芳青史。今上宽仁,不求往过,或有误从贼党者,可卸甲归心,弃暗投明,亦不失20元/时也。有擒KCN、ai、passed等贼枭者,皆赐纸钞巨万,知情举报者,亦封旧金山侯。有不明天心,恃隅顽抗者,"必寻汝师,纯粹找死"。檄文到日,州郡并行,如律令! -- 你呀的,信不信现在就找你去,纯粹找死啊你 2005.4.19 ClassicMusic_投票_飞雪迎春,春风送暖,让我们一同展望本站的前景[投票箱列表] BBS 水木清华站 讨论区 [ClassicMusic] ================================================== 飞雪迎春,春风送暖。2005年4月19日,本站已正式地完成了转型。 ================================================== 投票将结束于: Fri Apr 22 18:57:36 2005 可投票数: 1 票 (修改前次投票)
◆A.◎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优秀校内交流平台
2005.4.19 22:17:29 我的最后一篇发信人: wanggordon (三日为期|四月十八), 信区: sysop
不过对我个人来说,也许这确实是一个更理想的结果,从今以后可以安安静静地做科研而再也不用应对那几天一次的谈话了。也许我再也无法实现留校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的梦想了,现在能平平静静地毕业我就知足了。有用户认为我应该不惜被开除也要为用户争取权益,我真的无言以对。当和真正的校领导们争执甚至争吵时我确实有点畏惧,不过我可以说,我从来没有退缩过!可叹的是,几天的抗争却未能使我们收回权限,换来的是学校变本加厉的胁迫,所以站务委员会也只能采取这“玉碎”的办法了。 有两件事情我需要澄清一下: 第二:有用户认为我们这么多天是为了能享有站务这个身份而在利用用户的感情夺权。事实是,一方面出于继续为校内的用户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为了保全新站,使新站不受太多的干涉,我们同意学校的要求将水木清华站同样继承和发扬下去。但不料网络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以系统硬件和软件故障的借口分别改动了硬件配置和系统口令,使站务委员会无法再正常工作下去,绝非我们要刻意制造混乱或者故意煽动用户情绪要争权之类。 最后,关于昨天说到的学校公告被延迟的原因:当时网络中心托学校的一个老师在站务委员会和网络中心之间进行斡旋,表示可以共同发表一个公告。然而当时的情况已经很糟糕,用户数量和用户信任程度在大量流失,我们又迟迟等不到转过来的网络中心的公告(说实话,当时我们也预感到,所谓的网络中心的公告只能是他们打太极的一个办法,延迟我们收回权限的时间而已),我们觉得有必要说明真实的情况,就由Menphis代表站务委员会做了说明,果然当我收到转来的公告时,已经和我们的情况说明产生了很大的冲突,从而那个公告就被延迟了一天多。斡旋的老师已经很努力了,杨老师也没有欺骗大家的意思,也许是我没有更好地担当调停人吧。更多的事情Menphis已经作出了情况说明,我想我也不必更多去“解密”了,只真心地希望我们曾经这么热爱的水木不会就这样死掉.....Bless我们的新站...... 由于我连自己辞职的权限都没有了,只好自动离职了,从此以后在水木清华BBS上,我不会再用这个id登陆了,还要以这样的身份来登陆,我实在无言以对这么多用户。 以后请联系我的马甲cahn或者wanggordon@newsmth吧。
2005.4.19 16:51:41 自杀 id 的正确方式发信人: kofer97 (只玩97的kofer), 信区: sysop 潜水多年,除了跟网友吵过几次架对 SMTH 没什么贡献。 由于正常自杀程序已经关闭,因此我采用 封禁IP + 正常自杀 来达到目的。 九步完成。 一、进入个人工具箱,如下图: T) 进入聊天选单 ____╱| | || || | |╲____ 二、选择自定义登录IP控制,如下图: U) 个人参数设定 N) 清除所有版未读标记 三、系统会提示输入密码,输入即可,输入后如下图:
请输入IP地址: 166.111.0.0 五、回车后输入要屏蔽的 IP 地址掩码长度 16 请输入长度(单位:bit): 16 六、输入 1 表示上面给出的 IP 将被禁止登录 允许/拒绝(0-允许,1-拒绝): 1
[登陆IP控制列表] BBS 水木清华站 讨论区 [test] 八、按正常方法选择自杀 ID, 如下图: G) 我要戒网 J) 游戏专区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166.111.15.*] 2005.4.19 22:17:29 [公告]Picture现任版务组集体辞职发信人: zhengself (这是我的家 一个不要我的家), 信区: Picture 鉴于清华大学网络中心公告未能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BBS水木清华站最近的有关情况,且其近日行径严重践踏了《BBS水木清华站管理规则》;鉴于BBS水木清华站全体原站务辞职,任命原Picture版务组和Picture版务组所负责的站务都离任;鉴于对现在水木失去了热情。 Picture/贴图版务组 -- ※ 修改:·zhengself 于 Apr 19 21:55:04 修改本文·[FROM: 59.66.170.*] 2005.4.19 16:25:31 "声明"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公告"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发信人: sails (一颗大树), 信区: sysop
得硬盘易, 得人心难!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166.111.82.*] 2005.4.19 15:53:09 BBS水木清华站站务委员会集体辞职声明发信人: SYSOP (System Operator), 信区: Announce 鉴于清华大学网络中心公告未能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BBS水木清华站最近的有关情况,且其近日行径严重践踏了《BBS水木清华站管理规则》; 同时鉴于清华大学网络中心事实上已经剥夺了站务委员会成员履行站内管理责任的物理权利,现声明集体辞去站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清华大学网络中心的公告第六条中,称“‘BBS 水木清华站’的版面数据、精华区数据、Blog 数据等全部数据资料,是近十年来以清华大学师生员工、校友为主体的广大用户长期积累形成的宝贵财富”。 我们认为,这些数据资料的著作权应属相应资料的发布人,即以清华大学师生员工、校友为主体的广大用户个人,这些用户个人作为著作权所有人,对这些数据具有各自的处置权利。只有他们才能在法律上成为著作权权利的主张实体。 鉴于清华大学网络中心事实上已经剥夺了站务委员会成员履行站内管理责任的物理权利,包括站务委员会委员在辞职后去除自身有关权限的权限;因此,在本声明发布后,任何表面的身份显示,不意味着声明人继续为站务委员会委员。 我们对BBS水木清华站的深厚感情,不会因为外力的干涉而改变。无论谁接手BBS水木清华站的管理,我们都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做到以下两点,对用户负责,对历史负责: 在这里,我们要向陪伴着水木清华走过十年的用户致歉,向在最近一系列事件中“为水木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的用户致歉,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是最终还是由于不可抗力已经无法履行为用户服务的承诺了,希望广大用户能够原谅,感谢大家十年来的支持。 站务委员会委员 -- 2005.4.19 13:53:26 对《公告》的理解(zz)发信人: vigar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信区: Joke 发信人: permax (良牙), 信区: SMTH 发信人: mave (~怀念水木的年华), 信区: XXXX 直白的说就是如下几条: --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59.66.72.*] 2005.4.19 11:56:32 我终于明白了学校的良苦用心!发信人: PIX (Pentium 9), 信区: sysop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当前国际环境险恶,而当代大学生没有经历过政治风雨,善良的近乎天真,面对国际敌对势力的时候势必处于下风。16年前,我党已经当时的大学生们上了一课,现在这些人已经纷纷走上领导岗位,担负起重任,一代人的时间过去了,为了防止人才青黄不接,必须尽快让青年们成熟起来,国家要借这次高校BBS事件给大家上一次生动的政治课。 大家要理解学校的良苦用心,认识到以下几点: 1、要居安思危,冷静应对突发事件 2、发生变故不要相信任何人,更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能力 3、做事要雷厉风行,有计划有步骤 希望大家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学校在这次BBS事件中所展示的各种手段和技巧,努力提高自己,早日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59.66.101.*] 2005.4.19 10:40:33 [公告]CompMarket版版务组关于转移版面数据到newsmth.org的公告发信人: UHV (Ultra High Vacuum), 信区: CompMarket [公告]CompMarket版版务组关于转移版面数据到newsmth.org的公告 自2005年3月16日起, BBS水木清华站在上级的命令下改为校内型BBS, 限制了所有校外IP的登录权限。CompaMarket 版是一个集信息和技术为一体的版面,版面的繁荣和大量校外网友的参与是分不开的,本版现任版务和版面重要的技术讨论力量都来自校外, 校方限制校外IP登录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本版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直接导致CompMarket版人气和技术水准下降。在3月16日到4月14日这一段时间,版务组抱着对水木最后的一丝希望或者说是幻想,一直通过水木官方禁止的办法上站参与版面讨论和管理,尽自己的一份义务 。 公元2005年 4月14日凌晨,清华大学网络中心陈茂科等人(wissen,thinfo,menss)开始对水木清华的原服务器进行更换。很明显,在此之前,已在原水木清华开发组的BBS程序上进行了众多的修改准备工作。陈茂科等将原服务器的盘柜从原服务器中直接拔下,并挂入新服务器,并将新服务器IP 设置为原BBS IP。从而达到了数据一致、但BBS核心程序发生变动的实际效果。自此,站务委员会不再掌握服务器的最高物理权限(root 权限)。此后伪站务thinfo利用手中的权限干涉包括CompMarket版在内版面治理,未经版务同意删除版面文章,thinfo还通过msg对本站网友进行恐吓,说“ 信不信现在就找你系老师去,纯粹找死啊你”。4月16日,陈茂科等继续对BBS的设置进行了修正,站务委员会自此不再掌握任何高级管 理菜单权限,剩下的权限只限于删除文章、封禁用户等版主级权限。4月14日至4月15日, 两位发过公告的校外站务分别接到原本科系主任及现所任职公司的领导的电话。 陈茂科,thinfo等人窃取水木清华的管理权限,公然威胁本站网友,并在现实生活中人为给水木清华BBS 站务造成的麻烦的行为是版务组以及广大网友不能容忍并且难以承受的,大家的站内资料安全,现实生活中的人身安全和自由随时受到威胁。鉴于上述原因,版务组决定离开这个这个BBS(其实说不上离开,我们校外网友被水木抛弃已经很久了),到由水木清华站务组自己组建的BBS 新站newsmth.org 发展。限制IP前本版在线人数约为150人,目前由于限制IP,数据没有安全等原因,在线人数已经不到40 人,因此将本版数据转移到一个大家都能看到的新站是符合广大网友利益的。本版版面文章,精华区等版面 资料是广大网友创作的,版权归广大网友所有,所有网友都有权力阅读,清华校方没有权力阻止本版数据转移到任何新站点为本版所有网友服务。新站目前在内部测试中,版务组有幸参与内测并且在新站申请开设了CompMarket版。版务组期待新站早日开放,期待在新站CompMarket版和大家重逢。其实我们要求的并不多,只是希望有一个开放,安全可靠的讨论平台,可惜现在清华校内的“清华大学BBS” 已经不能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新站CompMarket版有本版截止到2005年3月16日的所有版面数据(精华区,版面文章,文摘)版务组和其它热心网友已经将2005年3月16日到4月14日版上值得保留的文章转移到新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让我们一起期待我们的新站:newsmth.org 在新站开放前,版务组建议本版网友到如下站点获取需要的信息: bbs.zixia.net的CompMarket版 BM:REM122 sunfic 鉴于情况不断恶化,版务组不能保证以后还能登录本站,此公告可能是版务组最后的公告。 CompMarket版版务组:UHV sunfic -- ※ 修改:·UHV 于 Apr 19 11:09:28 修改本文·[FROM: 59.66.72.*] 2005.4.19 [调查] 大家愿意相信哪一句?发信人: HaoYu (十年生死两茫茫), 信区: sysop 第十二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thinfo (Thu Apr 14 16:25) --
2005.4.19 11:01:16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发信人: HaoYu (十年生死两茫茫), 信区: sysop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开展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接受信息产业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第七条 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进行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并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者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记录备份应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或者超出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栏目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信息内容之一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未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未刊载电子公告服务规则或者未向上网用户作发布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提示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上网用户同意,向他人非法泄露上网用户个人信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上网用户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义务的,依据《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上网用户同意,向他人非法泄露上网用户个人信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上网用户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义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本规定施行以前已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05.4.19 09:44:42 转载:周六周日和校方交流内容公开发信人: wangcz (壮壮~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信区: sysop 发信人: yesc (远方), 信区: SMTH 周六孟芊跟我说的是 周日孟芊跟我说的是 更多的话我不想多说,是非黑白大家自己看,期待站务回应质问告书出来后,我很愿意做些网络以外的协助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166.111.60.*] 2005.4.19 Menphis:我的一点感想发信人: T0T0 (风云起), 信区: sysop 发信人: Menphis (水木同行 内测啊内测), 信区: SMTH 我的一些感触 正好看到圆明园湖底听证会上,北大一位教授对圆明园管理处人员的批评,说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有金钱缺审美,有技术缺伦理,有知识缺文化。这个批评用在圆明园隔壁的这个单位的这次的事情上,也正合适。 不过也不全是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们的错。昨天正好在看四月份的《读书》,韩水法的头条文章《世上已无蔡元培》说得很在理。蔡元培在一九一九年就指出了中国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原则:大学应该独立和自主、大学应该有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大学的学术和思想自由需要相应的自由的社会环境。韩水法说,中国的大学在二十一世纪,“也无法绕过这三项原则而完成其现代化的改造”。 昨天晚上,打开笔记本,听一直珍藏留在硬盘上的老清华的校歌: Menphis (清华大学1996年本科入学)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edu.cn·[FROM: 59.66.75.*] 发信人: yadianna (bless家人,bless水木), 信区: sysop 技术是中性的,但技术的进步会让自在的世界更自在,集权的世界更加集权 【 在 T0T0 (风云起) 的大作中提到: 】 -- 午后雪飘下来好白好美象你嫁妆 你的脸没有化妆我却疯狂爱上
2005.4.19 关于BBS水木清华站的公告关于BBS水木清华站的公告 一、根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审批[2002]字第123号函文件,“BBS水木清华站”网站(京ICP备020002号)是由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开办和管理的电子公告服务(BBS栏目),网络中心对所开办的BBS栏目负有全面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网络中心应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BBS服务,对网站的信息安全问题加强管理和检查,确保网站的内容健康、进步。 三、近日,网络中心根据技术需要对“BBS水木清华站”的服务器进行了调整和维护。考虑到加强网络安全和维护版面基本秩序的要求,网络中心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由此造成的用户使用的暂时不便,我们表示歉意。目前,随着技术和安全问题的解决,“BBS水木清华站”的站务管理应该恢复正常。 四、多年来,“BBS水木清华站”站务委员会按照网络中心的管理要求,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站务工作。广大站务和版主认真努力地工作,为“BBS水木清华站”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他们继续保持“BBS水木清华站”的优良传统,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坚守岗位,维护网站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五、按照《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BBS水木清华站”用户的个人信息过去、现在和将来均受到保护。 六、“BBS水木清华站”的版面数据、精华区数据、Blog数据等全部数据资料,是近十年来以清华大学师生员工、校友为主体的广大用户长期积累形成的宝贵财富。网络中心和站务委员会有责任保护这些资料的完整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删除、转移和破坏这些资料。 七、近十年来,“BBS水木清华站”服务于广大用户,又在广大用户的共同建设中蓬勃发展。我们相信,依靠广大用户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BBS水木清华站”一定会不断繁荣和发展。 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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