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flash 的个人资料星空下的孩子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日志


8月3日

社会-民_主与文化

  前两天看国民党选举,在投票之后马英九当选,然后好象王金平就不太想合作。当然我相信其中可能有很多因素,但这让我想起了一些东西
  从台湾的总统大选我看到了一些东西,台湾是个很好的民主的试验田,他拼命地学习西方民主选举的那一套,将之整个搬了过来,可结果呢?
  在大选上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两方提出了各自的执政策略,还在煽动台独啊、本土化啊,弄得台湾岛上人心都分裂了。当时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民主反而是失败的。
  我觉得西方整个民主选举的体制有一个深层的基础,我无法总结出来那是什么,但可以看到一些表象,比如选举之间的辩论,只辩论执政策略,效果等问题,很少涉及本人。感觉这么多年来他们已经培养出了一种辩论的精神,就是对事不对人。谈论的只是事,这样辩论不论谁输谁赢,不会过于增加两个人之间的矛盾。选举下来,输的人还可能跟赢的人一起共事。
  可是在我们的文化里,不知道是因为“文人相轻”,还是别的问题,我们不仅仅希望在辩论上取胜,而且希望能够将对方一下子打倒,再扣上个帽子,让他永远翻不了身。就像在bbs上论什么事情,总是会有人在讨论中讲讨论的问题无限上升到人品啦、品质啦之类的问题,或者看到激进一点儿或者温和一点儿就开始给人扣帽子,象在反日货这个问题上,本来是个个人问题,你可以建议别人反日货或不反日货,大家讨论,每个人都会产生自己的看法,可是这样的讨论最后总是这一拨人给那一拨人扣上奋青的帽子,而那一拨人给这一拨人扣上什么不爱国、汉奸的帽子,何必呢。
  另外,我们的文化里面特别重要的是“面子”,甚至有的外国人就说我们的文化是面子文化,讨论输了,输的一方觉得脸面丢尽,可能进而将丢面子的责任怪罪到对方的身上,矛盾就这样加重了。
  所以在中国这样的文化底蕴下,推行民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推行民主的同时,要不断地提高国民的素质,让他们从心底有自由、平等的观念。文化、性格没有转变就一刀切的来搞民主,就会像日本、台湾似的,在议会里大打出手,只会让外人看笑话而已 ^_^
 
  最近说民主说的多了点,恩,要关注写别的东西了,呵呵~~~ ^_^

社会-民_主与话语权

  我、一介草民,在这里写了点自己关于一件事情的想法,突然就蹦出两个人来,说:你不配怎么怎么样、你没有资格怎么怎么样
  惊了,我彻底的震惊了
  我在想我招谁惹谁了?我这几天一直在这里写我对教育、社会、法制的看法,从来没有人跳出来说你不配,可是我刚刚一说到“民主”,就来了两位仁兄,这。。。-_-b
 
  我喜欢跟朋友讨论思想,但如果我们相互不能说服的话,为什么一定要争个我输你赢呢?奇怪。。。

 

  多年之前,我读王小波的时候,我看到他说,我们不仅仅喜欢说话的权利,而且我们喜欢剥夺他人的话语权,尤其是持不同意见者的。当时我还小,我周围的世界还很单纯,好朋友之间只有讨论,没有抨击,我只能从我认知的文革来理解,说实话,我理解了一些,但我觉得这种情况正在改变。

 
  然后今天,我觉得我错了,这确实如王小波所说是我们民族的一种性格,几千年沉淀下来的性格。不同意我的话,就提出来;有什么意见不同的地方咱们可以交流,只有交流才能带来思想的进步。为什么你不说出你的想法,而要直接将我一棍子打死呢?呵呵...
 
  对于第一位仁兄,虽然你没有太看懂我的话,我也不生气,可是不同意倒是讨论啊?看了你的最后两段话,我真不知道是该说你逻辑不清,还是说你喜欢乱扣帽子、心中没有自由的观点?
  我整个一个blog上确实关于水木的东西多一点,可那就代表我是清华的?确实我是清华的,但是我从来没有用这个来标榜什么,在我看来清华跟别的普普通通的学校一样,不过就是一所大学。干嘛?清华大学的学生就一定要符合你心目中的某种形象?不然就应该剥夺我上清华的权利?有点儿奇怪,这么说来清华大学校长在宋楚瑜来清华的时候还念错了字,是不是应该剥夺他当校长的权利呢?费解ing...
 
  对于第二位仁兄,就更奇怪了,民主是什么?难道我们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不该好好考虑一下吗?难道只有能够回答那五个问题的人才有资格去谈论民主?那是不是我不能回答就要剥夺我谈论民主的话语权呢?就算是一个能很全面地回答这五个问题专家,在他们成为专家之前,恐怕他们也是从无法回到慢慢达到了可以回答的境界吧?那如果在他们达不到这个境界的时候,是不是也要剥夺他们的话语权?那样,他们还怎么能够在探讨中思辨?还怎么能成为专家呢?呵呵 ^_^ 另外,这些问题有标准答案吗?没有标准答案的话我随便怎么回答都行啊,嘿嘿 ^_^
 
  还有,难道对民主的追求一定要让我们把一切都放下才能去追求吗?看看周围,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祖国发生了多大的变化,难道你没有感受过那民主、法制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吗?!至少,我深切地感受到。
  改革开放初期,蛇口特区的袁庚的一句话:“我不一定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虽然这话本身不是他说的,但在当年他勇于引用这样的话,直到今天想来,都让人觉得够气魄、够气度!
 
  另外第二位仁兄非要说自己不才,是个上交大的毕业的,fc实啥我也不知道,还请第二位仁兄原谅在下的愚钝。不才就上北交大了?那我还真要仰望一下,要知道我上的大学可是个第二批中的压底学校,我一直很敬仰能够在第一批学校上大学的人,我觉得宝贵的四年大学生涯你们中的大多数会过得比我充实。可是难道我一个二类大学的学生就不应该思考民主、民生、社会、法制这些问题了吗?呵呵,我不知道
 
  那天我看凤凰卫视的口述历史,采访李敦白,一个经历过文革,在中国两次坐冤狱(一次5年、一次11年)的唯一一位外籍中国共产党员。当他谈到文革的时候,他说,当时讲大民主,我觉得好啊,我跟他们一起搞,当了造反派还夺了权,可是后来我关在监狱里面的时候反思,我发现那不是民主,他们造反成功了,什么都可以说了,可是一旦有反对意见他们就开始压制。民主,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声音,可同时也要保护少数派说话的权利,可是当时的造反派们不懂这些。
 
  返回来再说王小波,王小波的书摆在书店的架子上出售,有什么配不配读的?书,没有配不配,只有适合不适合。任何人都有权利去读一本他想读的书,他读完之后自然会自己做决定:这本书适不适合我读。
 
  长的像龙的猫其实,民主在我看来很简单,民主是多数派的游戏,但它同时包含着多数派要保护少数派发表自己言论、表达自己不同意见的权利,否则就是压制、就是专制。当然其实民主包含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因为民主是以关于人权、自由等一系列启蒙思想为基础的,也正因为此,咱们国家的民主道路要更加的漫长和坎坷......
 
  最后说一句,我的朋友们看了这片文章可能会以为我生气了,在辩驳。其实,没有 ^_^
  相反我很快乐,而且要感谢这两位仁兄,正是因为他们,让我对王小波在书中所提到的“沉默的大多数”有了更加感性和深刻的认识;并让我将这段时间中我的所读所听所想整合了起来,我在体验一次思考的快感,并记录它,希望我的朋友们也能体会得到,晚安 ^_^
 
  再多数一句,又是过滤词,这样官方的剥夺话语权,我很怕最后这个世界真的就如《寂静之城》中所描写的那个样子了。。。不寒而栗
7月31日

社会-无辜与民_主

伦敦爆炸了快一个月了,当时我并不是立刻知道的,第二天我才知道
报纸上肯定在说“无辜的平民”,个个国家肯定站出来说“谴责”
但我们老百姓们,扪心自问,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
我第一个反应,英国终于遭报应了!
可能会有人说,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可是,真的是无辜的吗?
 
欧美国家一直标榜自己的民主体制,民主体制的一大特点就是:政府是由国民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出来的,那么这个政府必然代表着这个国家的主导民意。那么政府在国外发起侵略战争所招来的仇恨当然也要有国民来承担。此为一。
 
美国为主、英国大力支持发起的对伊拉克的侵略战争,再一次在伊拉克的国土上点燃战火,如果说第一次海湾战争是由于伊拉克侵略科威特在前,那么第二次就是不折不扣的侵略了。有人会说,战争是军队的事情,真的吗?有哪个战争是真正与平民无关的?哪一个战争中不是手无寸铁平民最是悲惨?伊拉克战争中被打死的那么多平民不就是证据?既然你们选出的政府发动了战争,那么国民就不是无辜的。那些强权主义国家打别人时理直气壮,自己挨打的时候就说无辜,这,才是真正的伪君子。
 
战争,就是这么残酷,不相信眼泪,也不相信无辜的。
如果认识不到战争残酷,就不要今天在这个国家打一仗,明天到那个国家打一仗。
 
顺便骂一句:何时起民主都成过滤词了?!
7月26日

社会-产业化

 
很有感触,但不是因为她被扎,而是因为她被扎以后。朋友跟我说新浪上原来有跟踪报道,放在首页,后来撤下来了,而我昨天去寻找时,也有几篇新闻打不开了。
 
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在这样重伤的情况下,在手术后却因为没有钱了,被从重症监护室移到了急诊病房的临时床位,后来因为媒体报道,两天后社会捐款6万多,这才转回重症监护室。
 
我不禁在想:“最好的药仍无法止血”,如果这药能早点儿用是不是这年轻的生命就可以挽回?如果没有媒体关注、没有社会捐款,是不是这年轻的生命就会被放在那里等待凋谢?
 
上次同学去党校听课,回来说在课上说了公费医疗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去讲课的人原来是在美国开私人诊所的,另一个讲课的人当场就让他讲讲美国的医疗制度,问他,你们私人诊所有多少生意是赚钱的?那人说只有10%到20%,剩下的都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不向患者收钱,而是由州政府给予成本费。而现在在这里,公费医疗却在逐步的取消。
 
前段时间有人说国内消费能力不高,信心不足,是啊,生病要自己出钱还有可能失业,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大把花钱?
 
有人说:在五十年代我们国家建立了世界上最先进的医疗保障体系和教育保障体系,但现在这些都不复存在了。我承认咱们没有美国财大气粗,可为什么50年前我们能做到的,50年后我们反而做不到了呢?
 
改革开放让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让我用上了电脑、让我们家能住上更大一些的房子。可是回过头来看,我们又失去了什么呢?
 
一切都产业化了,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教书育人、治病救人的行业变成了自负盈亏的产业,那我们还怎么去期待这些人去遵守孔子“有教无类”的教导、能履行希伯克拉底的誓言?!
 
==========
希伯克拉底的誓言
  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彼斯及天地诸神为证,鄙人敬谨宣誓,愿以自身能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世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弟兄,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凡我所知无论口授书传俱传之吾子,吾师之子及发誓遵守此约之生徒,此外不传与他人。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此项之指导,虽然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坠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
  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只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殛之。
 
THE OATH (Hippocrates,400BC)translated by Francis Adams
  I SWEAR by Apollo the physician, and Aesculapius, and Health, and All-heal, and all the gods and goddesses, that, according to my ability and judgment, I will keep this Oath and this stipulation- to reckon him who taught me this Art equally dear to me as my parents, to share my substance with him, and relieve his necessities if required; to look upon his offspring in the same footing as my own brothers, and to teach them this art, if they shall wish to learn it, without fee or stipulation; and that by precept, lecture, and every other mode of instruction, I will impart a knowledge of the Art to my own sons, and those of my teachers, and to disciples bound by a stipulation and oath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medicine, but to none others.
  I will follow that system of regimen which, according to my ability and judgment, I consider for the benefit of my patients, and abstain from whatever is deleterious and mischievous. I will give no deadly medicine to any one if asked, nor suggest any such counsel; and in like manner I will not give to a woman a pessary to produce abortion. With purity and with holiness I will pass my life and practice my Art. I will not cut persons laboring under the stone, but will leave this to be done by men who are practitioners of this work.
  Into whatever houses I enter, I will go into them for the benefit of the sick, and will abstain from every voluntary act of mischief and corruption; and, further from the seduction of females or males, of freemen and slaves. Whatever, in connection with my professional practice or not, in connection with it, I see or hear, in the life of men, which ought not to be spoken of abroad, I will not divulge, as reckoning that all such should be kept secret. While I continue to keep this Oath unviolated, may it be granted to me to enjoy life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art, respected by all men, in all times! But should I trespass and violate this Oath, may the reverse be my lot!
==========

社会-行政

前两天大家看法又讨论了一起领导上电视做检讨的事情
说四川郫县两个局长因为下属犯错而做电视检讨,其中一个粮食局局长做检讨是因为粮食局副局长在上班时间被发现在茶馆与人下棋,这个却是恶劣而且有录像为证。
 
可是另一个却就不那么好说了。
 
另一个局长是县卫生局局长,检讨原因是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在办理该县一个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上“卡尺”。可是报道中说这个所长为什么不给办呢,是因为在生产范围上企业要写“水基调味饮料”,而所长却认为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只生产“水基调味饮料”这个大类中一个小类“碳酸饮料”,因此让企业重新填写,就这样反复弄了几天也没弄好,虽然时间还没有过规定的办理时间,但企业的人急了,直接去找了县领导,县领导再反过来压卫生局,局长只好亲自出马去劝说所长,也没劝说成功,据说所长和局长还在办公室吵了起来,最后所长弄了个请示批文,局长在上面签了字他才给办了。不成想几天后这个所长就被免职了,而局长也上电视去做检讨了。

现在大家主要关注的是:领导上电视做检讨,不容易啊,难得啊,好啊。。。。。。
 
可是我更想知道,在这样的政治做秀后面,是不是再一次体现了我们这个自称法治社会的人治本质?
卫生监督所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所长在没有违反该制度的前提下,仅仅因为:“在县里招商引资的大环境下,显得不是很积极”就被免职?那么规章制度的制定又有什么意义?以后一切都遵照领导的意思办好了!我们总羡慕别的国家法制健全、规章完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啊,我们法制建设起步晚,规章不太完备,漏洞较多,有的时候确实无法可依。可是如果我们在有法的地方都不能依法办事,都没有一个有法必依的大环境,我们的法治建设还怎么进行下去呢?!